上海在职研究生招生北京大学区域经济学专业招生对象
一、招生对象 获得学士学位(专业不限),工作一年以上者;非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二、收费标准和缴纳 1. 学费28000元,一次交清(可分期付款)。研究生班正式开班上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上课,视为自动放弃学习,不退学费。教材费由本人自理。 2. 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除了缴纳上述学费外,还需交纳考试费、论文指导和答辩费。此部分费用按照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的规定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