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东华理工大学工程硕士研究生录取原则
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录取工作由我校组织。我校根据考生的“GCT-ME”成绩和综合测试结果择优录取。未获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录取总人数的10%。录取为工程硕士生者需要就培养费等有关事宜和东华理工学院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