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东华理工大学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考条件
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新升格院校教师。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考生必须报考与本职教学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除因其它院校没有所报考学科、专业,或本地区无可选择院校等原因,考生一般不得报考本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