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东华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费用
委托培养招生与定向自筹招生我校各招生专业均接受单位委托培养或定向自筹的在职博士生,委托培养费共为36000元/人,由委托单位一次支付。定向自筹生的培养费由学校和委托单位共同支付,单位负担15000元/人。在职博士生工资福利等待遇由定向或委培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