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东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录取原则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办学条件,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定向、委托、自筹经费。录取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需单位、学校和考生三方之间签署培养合同,自筹经费的考生需签署交费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