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陕西科技大学在职研究生的工作程序
推免生工作程序
1、每年9月中旬各学院(部)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向本学院(部)提交推免生申请书,填写推免申请表。9月下旬由各学院(部)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对申请参加推免学生的推免条件进行审查,上报拟推荐名单,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第一榜公示,并接受监督和举报。
2、9月下旬-10月上旬,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拟推荐名单中的学生进行英语测试(达到资格线上者具有推免资格)和专业综合面试(在考核专业基础知识的基础上,重点考核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对考试和审查合格者择优推荐,确定初步名单(按各学院推荐名额的120%为拟推荐学生,但可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后备若干名候选人)。第二榜公示,并接受监督和举报。
3、将教职工及学生对第二榜公示名单的意见由各学院(部)复议、审查。同时组织学生体检,结合体检情况和意见复议情况,学院(部)推免生工作小组调整推免名单报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合格后于10月上旬第三榜公示,并接受监督和举报。
4、第三榜推荐名单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组织推免生者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并交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10月中旬由研招办报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审批备案。已经备案后的名单为录取依据,若有违约者将向学校缴纳违约金2000元。
5、省考试管理中心审批后,推荐名单确定。所有推免生第一年免缴培养费,并发放2400元生活补贴。第二年起按学校规定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6、推免生应在当年10月下旬参加网上报名,11月10—14日到校研究生招生办现场报名。
7、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本科毕业证或受到处分者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