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美术学院同等学历在职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山东理工大学创建于1956年,坐落在历史悠久的齐文化发祥地——山东省淄博市,由山东省人民政府领导,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理工科大学。建校50多年来,学校秉承“厚德、博学、笃行、至善”的校训,弘扬“无私奉献、追求卓越”的校风,为社会输送了大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现设有63个本科专业、43个硕士学位授予学科。学校现有21个学院。
美术学院经过多年的发展,已逐渐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教育理念和办学模式,治学严谨,勇于创新。涌现出了一批在美术界具有较高声誉的教师,培养出了大批在社会各行业取得突出成绩的毕业生。目前,美术学学科为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省级重点学科。学院自2007年开始招收美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为适应新形势下艺术工作的需要,切实提高美术学专业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山东理工大学美术学院2010年面向具有学士学位的各类在职人员招收同等学力在职研究生,是边工作边学习、并在工作岗位上获得硕士学位的最佳途径。特别欢迎美术学专业往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艺术设计领域、美术教育和创作领域、文艺理论教学研究领域工作,并希望获得文学硕士学位的人士参加。
2010年,学院计划招收美术学专业在职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20人。
一、报名条件
1.本科毕业且已经获得学士学位,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一定成绩。
2. 跨专业申请学位者,应在3年内发表或出版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省级以上刊物,第一作者)或专著,或补修所申请专业4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截至2010年9月30日
2.招收计划:20人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张1寸彩照(近期正面同底版)
4.收费标准:
(1)报名费200元,学费共计18000元,并预交教材费200元。报名时交学费12000元,论文答辩费6000元另行收取。
(2)申请人学习期间的书籍资料费、学位论文打印费、到校听课参加考试和论文答辩的差旅、食宿费、跨专业申请学位申请人补修本科阶段课程考试费等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申请人本人负担。
(3)申请人因故提出中止学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可以办理中止学习手续,但所交的费用一律不退。
三、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
美术学(美术理论与美术教育研究、中国画研究、陶艺创作及其文化研究)。
四、课程学习和考试
1.经我校审查确定具有申请资格并同意接受者,交费注册后进入课程学习阶段。所学课程同所申请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上的课程相同。
2.课程学习按申请专业的要求,跟在校研究生随读或通过自学等方式学习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
3.课程考试:基础外语须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考试的语种必须与所申请专业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已列为学科综合国家统一考试的专业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其它课程考试须与我校同学科、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同时、同卷进行。
4.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4年内通过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4年内未全部通过我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五、颁发证书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共开设十二门专业课,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山东理工大学美术学院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六、学位申请与授予
1.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条件者,可申请硕士学位。申请硕士学位者,本科毕业工作需满三年。
2.申请人可在课程学习期间或在课程考试通过后的1年内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应是本人独立完成的科研成果,应能表明申请人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完成学位论文,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
4.校学位办公室组织对申请者进行审查。通过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论文评阅与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