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济南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工程硕士)
一、工程硕士简介
为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的需求,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我校面向全国招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工程硕士学位是侧重于工程应用的专业性学位,与工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但在招生对象、培养方式和知识结构与能力等方面,又有明显不同的要求。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特别重视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和适应能力的培养,主要是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大中型骨干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应掌握某一工程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及管理知识,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工程硕士招生对象是具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的企业技术骨干,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为生源单位培养“用得上、留得住”的实用型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录取为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按专门制订的培养方案,取得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审查合格,授予工程硕士学位,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学位证书。
二、招生领域与招生计划
2009年我校将在材料工程、化学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机械工程和制药工程六个工程领域招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300人,具体招生的专业研究方向及联系方式见附表一。
三、报名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6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5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2、工作业绩突出。
3、2008年参加GCT考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总分210分以上并且单科在30分以上者,可持去年GCT-ME成绩单直接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查,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阶段考试。
四、全国联考报名
全国联考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应尽可能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09年7月1日至17日,现场报名的时间为7月18日至20日。
1.报考者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1)资格自审。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必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学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3)现场确认前,可以随时浏览、修改相关信息。
(4)网报成功,生成资格审查表(样表),核准相关信息并打印。
2.报名现场采集考生图像信息,需考生本人到现场办理手续,不允许代报。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持资格审查表(样表)和有效身份证件到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同时,领取《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并认真阅读。
3.报考者仔细核对现场确认时当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和“报名登记表”,认真核对并阅读相关信息后,在“诚信承诺书”栏签名确认,考生签字的信息由本人负责,以后不能更改。
4.“报名登记表”交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存档备查。
5.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在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时交招生单位审查存档。
五、入学考试
1、考试方式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即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当年只可选择1所培养单位报考,由招生单位自行确定考生的GCT合格分数线。GCT 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英语、俄语、德语和日语)运用能力测试。GCT命题由“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依据科技文献出版社出版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GCT满分400分,每部分各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每部分为45分钟,成绩有效期暂定二年。第二阶段,考生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综合测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专业课笔试科目详情见附表二;综合面试着重考核考生在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方面的潜在素质、岗位经历和工作业绩。
2、考试时间、地点第一阶段GCT考试时间定于2009年11月1日进行,具体考试地点及考场安排见准考证及网上通知,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背后的“考生须知”。第二阶段专业课笔试以及综合面试时间安排在2009年12月19-20日进行,对参加第二阶段的考生查询各领域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安排。
六、资格审查
1、在学校自行组织综合测试以前,考生需持现场确认打印的“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简称“资格审查表”),同时资格审查表中电子照片上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时,考生携“资格审查表”、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同时交纳综合测试考试费。
七、录取
1、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2、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3、录取100人以下,录取GCT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的人数不得超过实际录取人数的10%;录取100人以上,录取GCT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的人数不超过10人。
八、学习方式和年限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在职学习方式,以业余学习为主,可利用节假日和双休日集中学习,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在生源比较集中的企业或地区,可设立专门教学点。学位论文由学校与研究生所在单位分别委派一名指导教师联合负责培养和指导,论文的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具有明显的生产背景与应用价值。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5年。
九、培养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培养费共计20000~22000元(不包括教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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