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理工大学博士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为保证07级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07级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一般应于09年9月底之前完成。
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的撰写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的撰写应按照提供的格式(附后)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
三、《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的评审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撰写完成后,应提交《报告书》一式三份至学位办送外校评审,并交纳评审费。
评阅结果处理:
1、评阅结果两篇以上评价为合格者,可举行论文开题报告会,进入论文写作阶段。
2、其他情况则需修改后重新评审。
四、开题报告会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由学院组织,应公开举行。学院应于开题报告会举办三天前,将时间、地点报研究生处。详细要求见《青岛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规定》。
四、其他
开题报告完成后,《开题报告书》及《开题报告审核书》报送研究生处一份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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