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山东在职研究生考试武汉大学mpa考试须知
一、单独考试(限集体报名)
(一)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并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二)单独考试仅以对系统、行业、地区办班的形式对外招生。
二、推荐免试生
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一和业务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教育学、历?费А⒁窖爬嗌柚萌龅ピ际钥颇浚此枷胝卫砺邸⑼夤铩⒁滴褚唬址直鹞?100分、100分、300分。
2、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一般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一和业务二四个单元,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各考试科目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200分、100分)。
文物与博物馆硕士、中药学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初试科目设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三个单元,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初试科目设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两个单元,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二)复试
1、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2)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2、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须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3、复试笔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均在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注明。
4、复试具体时间和内容、形式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
5、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结果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的考生方能录取;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外校推免生入学时须补办体检手续。
四、调剂复试
调剂复试的具体实施办法以教育部文件和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中的有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