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公共管理在职研究生论文答辩要求
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MPA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和实践环节,修满规定学分后即可撰写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重在反映学生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解决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所有学分,成绩合格,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由辽宁大学组织的论文答辩,经MPA学位委员会和辽宁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