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学科简介
东北大学钢铁冶金学科是国家首批重点学科
本学科对应的教学科研学术机构为钢铁冶金研究所(系),下设冶金传输及反应工程、冶金过程模拟仿真与控制、炼铁、炼钢、特殊钢冶金、冶金耐火与陶瓷材料6个学术方向的课题组。研究所现有教授9人(其中博士生导师6人),副教授15人,讲师9人,助教5人,工程技术人员7人。教师中27人具有博士学位。本学科与美、日、俄、英、法、德等20个国家的科研机构及大学建立了良好的学术交流关系,聘请了多名国外知名的专家学者任兼职或名誉教授。钢铁冶金学科是专业性很强的技术学科,主要研究钢铁冶金的基础理论、应用基础理论、工艺技术和装备以及诸如资源与环境、过程控制与专家系统、冶金耐火及辅助材料等相关问题。
二、培养目标
面向新世纪,针对钢铁冶金科学和技术发展的需要,培养品学兼优的钢铁冶金学科的高层次创新型复合人才。使学生具备坚实而广博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熟悉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具有独立从事本学科高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同时,使学生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及良好的合作奉献精神。
三、学习年限与学分要求
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学习年限原则上为3年;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学习年限原则上为4年,但无论全日制还是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保留学籍时间不超过6年。
学分要求:最低学分10学分。
四、研究方向
1.冶金传输原理及反应工程
2.冶金过程模拟仿真与控制
3.新一代钢铁材料冶炼技术
4.现代高炉炼铁学与非高炉炼铁
5.现代炼钢学与特殊钢冶金
6.炉外处理与洁净钢冶金
7.钢水连铸与连铸连轧
8.冶金耐火材料与陶瓷材料
9.冶金资源综合利用与生态化冶金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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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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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课 |
09672001 |
科学技术革命与马克思主义 |
3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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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23001 |
学术报告与讲座 |
3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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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682001 |
博士一外英语 |
96 |
6 |
根据一外语种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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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682002 |
博士一外日语 |
9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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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682003 |
博士一外俄语 |
9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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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课 |
09682004 |
博士二外英语 |
6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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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682005 |
博士二外日语 |
6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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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682006 |
博士二外俄语 |
6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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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682007 |
博士二外德语 |
6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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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23010 |
洁净钢冶炼理论与技术 |
3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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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23011 |
钢铁冶金可持续发展理论与对策 |
3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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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23012 |
统计热力学 |
3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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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23013 |
不可逆过程热力学 |
3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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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23014 |
火法冶金界面传输现象 |
3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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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23015 |
多相流动力学 |
3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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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23016 |
冶金过程仿真程序设计 |
3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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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23017 |
冶金反应器理论与实践 |
32 |
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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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23018 |
特殊钢冶炼理论基础 |
32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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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23019 |
烧结理论 |
3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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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23020 |
复合材料 |
3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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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学位论文要求
1. 文献阅读
应根据导师指定的研究方向有针对性地阅读相关的国内外文献。阅读文献的范围为本学科划定的国内一级期刊、国外相关期刊和国内外学术会议论文集,文献阅读数量根据研究方向不同应达到50~100篇。通过文献阅读,掌握并评述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的发展动态及研究成果,提出该研究方向尚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在此基础上撰写出文献综述报告。
2. 论文选题、开题报告
选题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我国及世界冶金技术现状,选择具有重要的科学理论意义或重大工程应用价值的课题。课题应具有前沿性、先进性、创新性和可行性。
开题报告要对与所研究课题有关的国内外研究成果、研究动态进行系统的综合评述;论证论文选题的科学性、先进性、创新性与可行性;阐明论文研究工作的目的、方案设计、实验方法、工作进展和预期研究成果。
3.学位论文
(1)论文的基本科学论点、结论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重大应用价值;
(2)论文内容应能表明作者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3)论文工作应表明作者掌握了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4)研究成果具有科学性、系统性和创新性;
(5)论文撰写要求文字通顺,字迹清楚,图表清晰,符合《东北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排版打印格式》。
七、学术论文量化标准
1.材料与冶金学院所属各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在申请答辩前取得的学术成果须达到本量化标准。
2.发表的学术论文至少达到四篇,或已发表的论文SCI影响因子之和大于或等于2。其中可以有一篇为待发表,但须提供录用证明或版面费交费证明及论文的复印件。
3.发表的学术论文中至少须有一篇SCI收录或两篇EI收录论文。
4.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参加一次全国性或国际学术会议,并在会议上发表学术论文(须提供会议论文录用通知、会议程序册、注册费收据、证明确实参会的机票/车票复印件)。会议论文每人限认定一篇。如果所参加的国际会议等出版专(特)刊论文被SCI、EI收录,则可按照正常收录论文认定。
5.博士生应为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若导师(或副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生为第二作者的可予认定,但四篇论文中最多不能超过两篇。
6.以博士生为主(排名前三名)获得的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可作SCI收录论文认定,获得的其它专利可作EI收录论文认定。但每人仅限认定一项。
7.与学位论文工作相关的科技奖励,省部级三等以上或市级二等以上,个人有证书的可作普通论文认定,但每人仅限认定一项。
8.计入量化的学术成果须与本人的学位论文相关,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东北大学及所属单位。经研究生培养主管部门批准与国内外其它单位联合培养的,第一署名单位为东北大学的成果不能少于3份。
9.其他成果可否计入量化由材料与冶金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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