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条件
报考条件
(一)公开招考
1.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已获得硕士学位(含专业硕士学位)的人员(注:只有硕士学位而无毕业证书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凡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明)。
3.应届硕士毕业生(指毕业后可以获得硕士学历和学位双证者,且最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前获得硕士学位)。
4.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所报考的学科或导师同意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详见2012博士生招生目录“备注”栏);
②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专业、学科或相近领域连续工作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③在所报考专业取得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明(必须由授课单位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
④获得部、省级科技成果三等奖以上(排名在前两名);或在全国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内容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二篇以上(文科专业四篇)且为第一作者。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同意,并将加盖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于复试时提交给报考院系。
6.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8.有两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