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在职研究生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
1)具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并有二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
2)具有大专学历,并有五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
3)其他要求须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并报经香港财政学院批准。
证书颁发
学习期满,各项单科考核通过,颁发香港财政学院研究生毕业证书,若有3项以上单科成绩未考核通过,学员又未能再次考核通过的,颁发香港财政学院研究生进修证书。修满学分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学员,有资格申请香港财政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根据香港财政学院规定,赴香港参加论文答辩。该校对通过答辩的学生在香港颁发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证书:中英文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各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