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江苏在职研究生网申报医保开始
从市社保中心获悉,2年度学生医疗保险申报缴费工作从今天开始。申报缴费期为9月1日至11月30日。凡符合参保条件的学生、少儿可通过代办单位办理参保手续。
2年度市区学生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分为三类。一是市区(不含吴中、相城、园区)托儿所、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专、特殊学校、技校与职校(不含大专段)就读的学生、儿童;二是具有市区户籍,18周岁以下的不在校少年儿童、婴幼儿,以及在外地中小学校(不包括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学校)就读的学生;三是市区各类高等院校学生,以及父母为本市户籍、现在外地高等院校(不包括国外及港澳台地区高校)就读的学生,包括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和非在职研究生、高职高专学生、技校与职校的大专段学生。
筹资标准为:中小学生和少儿每人每年200元,其中家庭缴纳100元,财政补助100元。大学生每人每年80元,其中在市区高校就读的大学生,个人缴纳40元,学校缴纳40元;在外地高校就读的大学生,由个人缴纳80元。本市用人单位的职工为其子女缴纳的学生医疗保险费,可由夫妻双方单位各报销50%,其中子女在外地高校就读的,各报销20元。对持有苏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金领取证、低保边缘困难人群生活救助领取证、三无对象救助证、农村五保户供养证、城区优抚对象优待证的参保学生,父母无工作单位且本人持有残疾人证的参保学生,以及家长持有特困职工救助证的参保学生,可免缴医疗保险费,由财政予以补助。
据悉,市区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在册的所有学生儿童,其学生医保代办单位为学籍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市区户籍、不在校或在外地学校就读的学生,其少儿医保代办单位为户口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市区各类高校学生,其大学生医疗保险代办单位为所在学校。新出生婴儿应于出生3个月内,持户口簿向所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提出当年度参保申请并缴费,从到账次月起享受当年度医疗保险待遇。
统计显示,苏州市区度学生医保参保人数达到23.6万人,前7个月累计享受门诊和门诊特定项目待遇近30万人次,学生医保基金支付12万元;享受住院待遇5078人次,学生医保基金支付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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