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201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条件
报考条件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条件是: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学历教育、最迟须在2011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2011年9月1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已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或专著;
(2)有获部省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排名前三位。
取得国外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
3. 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考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根据江南大学专业培养要求,建议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要报考以下专业:082203、082202、083201、083202、083203、083204、083220、090502。
4. 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 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
6. 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7. 江南大学在职人员报考,须按江大校办[2007]16号《关于〈江南大学教师培训管理暂行规定〉的修订意见》执行。
硕博连读、直博生的报考条件详见学校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