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在职研究生教育硕士培养方式
一.培养方式 采用寒暑假期到校学习和脱产学习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学习年限二至四年,在校累积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年。以在职研修、撰写学位论文为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培养环节,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颁发教育硕士学位证书。 二.培养费 教育硕士的培养经费主要来源于学员交费。本次招生入学的学员,其培养费按物价部门审定的标准收取。教材费、学习期间食宿、交通等其他费用由学员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