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关于评选2011年度湖南省高校 “优秀研究生”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引导和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锐意进取、全面发展,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学联决定,联合开展2011年度湖南省高校“优秀研究生”评选工作。为做好我校研究生的推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的最新理论成果。
2、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德、智、体全面发展。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自强不息,在社会实践、学术研究、科技创造、志愿服务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4、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工作能力突出;在校研究生会、院研究生分会工作时间一年以上,工作成绩突出。
5、曾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团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或“三好研究生”等荣誉。
6、成绩优秀,学习科目无不及格情况。
7、被推荐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社会科学类至少发表2篇CSSCI文章,自然科学类至少发表1篇SCI或EI文章,或2篇CSCD;
(2)作为第一负责人至少申请获得发明专利1项,或至少获省部级科研奖励1次;
(3)从事公益活动并受到省部级表彰或省级新闻媒体报道。
二、推荐范围与名额
我校共有名额16名,各学院限推1-2名,可以不推荐。校研究生会、研究生团委推荐2名。
三、评选办法
1、个人申请,学院评选推荐。
2、研究生工作部(处)召集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评选并上报上级单位。
3、推荐对象须填写《2011年度湖南省高校“优秀研究生”申报表》,同时撰写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主要包括工作作风、工作成绩、工作心得体会等方面内容。
4、事迹材料一式2份(附电子版,文字材料正文用仿宋四号字体、25磅固定行距、A4纸统一打印,标题请用黑体小二号字体)。
四、评选要求
1、此次评选活动对加强研究生管理,促进研究生发展,充分发挥研究生在校园文化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体作用有着重要意义。各单位对评选工作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评选,做好推荐和申报工作。
2、各单位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导向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成才,全面发展。
3、各学院在9月13日上午10:00之前将《2011年度湖南省高校“优秀研究生”申报表》(打印2份,试样见附件)及Word电子文档报送到研究生工作部(处)管理科(附2份事迹材料)。联系电话:0731-58292690,电子邮箱: yjyb@xtu.edu.cn
研究生工作部(处)
2011年9月8日
来源:育龙网-在职研究生本页网址:http://zzy.china-b.com/hunzzy/xiangtandaxue/249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