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有哪些?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必须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MBA"联考。
1、符合(一)中第1、3、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对于毕业后没有就业或就业时间不符合要求的不允许报考。
3、报考类别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联考"。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法、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和刑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