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在职研究生考试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硕士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4门:①英语②教育学③心理学④专业课
英语、教育学、心理学实行全国联考,联考考试大纲为:《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学科教学(英语)专业方向使用《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英语二)》(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非学科教学(英语)专业方向使用《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2005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专业课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时间与全国联考时间相同。报考教育管理方向的考生可在教育管理方向或学科教学方向中任选一门专业课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