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南民族大学法律硕士在职研究生学费及其他事项
中南民族大学是一所直属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 坐落于白云黄鹤的故乡——武汉南湖之滨。学校前身为中南民族学院,创建于1951年,2002年3月更名为中南民族大学。大学横跨民族大道,位于武汉“光谷”腹地。学校西面南湖,北临雄楚大道。东临武汉纺织大学,南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对面即为华中农业大学。学校占地1446亩,现代化校舍面积68.94万平米,校园内绿树成荫、花香四季,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现代建筑鳞次栉比、错落有致,湖光山色与人文景观交相辉映。学校馆藏图书237.6万册,拥有全国高校第一家民族学博物馆。
录取与入学
(一)录取工作
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含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2012年初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录取名额:35名。
(三)入学
2012年春季入学,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培养
(一)教学计划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新修订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要求,我校法学院针对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学生的特点,根据教学科研的特色和优势,制定了自己的教学培养计划。学员入学后,将开设包括英语、政治理论课、法律专业课等必修课和选修课在内的二十多门课程,学生应按照我校法律硕士培养计划的要求选课,并完成学位论文。
(二)学习方式
我校法律硕士的学习方式实行学分制,学生应在三年内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并完成学位论文及答辩。为了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请各推荐单位在学员的学习时间上予以支持。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将在两年时间里组织集中学习4次,每次集中学习6—7周。学生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后,即可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学位论文写作,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论文,申请硕士学位。
(三)学习年限
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学制为三年,含授课时间、论文写作和论文答辩时间。
(四)住宿
集中授课期间,我校可为学员安排宿舍,食宿费用自理。
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所规定的课程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组织的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中南民族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学习费用
学费为3.3万元。第一学年交纳1万元,第二学年交纳1万元。第三学年交纳1.3万元(含3000元毕业论文答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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