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汉工程大学工程硕士研究生录取原则(湖南班)
1、我校2010年领域招生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主确定,根据考生的“GCT”成绩、第二阶段专业基础课考试、综合考试(面试)结果择优录取。
2、我校在十一个领域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比例不超过10%。
3、录取“GCT”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考生的理由要充分,质量保证措施要具体,并需填写《录取“GCT”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考生的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于2011年1月31日前传递到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备案。
4、2010年全国联考GCT考试成绩一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