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武汉工程大学工程硕士在职研究生招生说明(北京班)
1、我校2009年领域招生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主确定,根据考生的“GCT”成绩、第二阶段专业基础课考试、综合考试(面试)结果择优录取。
2、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10%。
3、我校在化学工程、动力工程、矿业工程三个领域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比例不超过20%。
4、录取“GCT”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考生的理由要充分,质量保证措施要具体,并需填写《录取“GCT”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考生的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于2010年1月31日前传递到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