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培养方式
1、培养方式:在职兼读,双休日和节假日授课。
2、培养年限:2~3年。 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课程学习阶段(1—1.5年),第二个阶段为学位论文工作阶段(1—1.5年)。
3、参加公共管理硕士(MPA)全国联考并被武汉理工学院正式录取的学员,在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并修满规定学分之后并完成学位论文、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发的学位证书。
4、达不到报名条件或未取得学籍的学员学完全部课程、通过课程考试、修满规定学分后,由武汉理工学院颁发“公共管理硕士(MPA)课程进修结业证书” (不需要交纳学位论文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