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在职研究生考试华中科技大学法律硕士考试及录取
1、考试:
(1)政治理论(满分100分)、英语(满分100分)、综合课(满分300分,大致按法理60分、宪法50分、中国法制史40分、刑法75分、民法75分进行分值分配)。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我校单独组织,其余2门全国联考。
(2)考试时间:每年10月份(每年以国务院学位办的统一安排为准)。
(3)考试地点:湖北武汉市或考生所在省份指定的考点。
2、录取与证书: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工作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主划定(09年录取分数情况:英语最低25分,总分165分)。修满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教育部颁发的法律硕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