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汉大学关于2011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的通知
根据本单位201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意见,我校定于2011年4月中旬进行研究生复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时间:2011年4月16 、17日
二、资格审查:
考生须按要求交验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一)所有考生须提供《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表》、准考证、身份证、3张本人一寸照片。
(二)除提供上述材料以外,不同类型考生,还须按以下内容提供相关材料:
1.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及复印件、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2.应届本科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大学期间完整成绩单(须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3.同等学力考生(以报名信息确认时资格为准):①大专生持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②成教应届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持学生证、加盖红章的录取名册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③本科结业生持本科结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
三、复试的方式和内容
(一) 复试方式: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三部分。另外,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相关课程。
1.专业课笔试:根据我校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考生初试科目确定复试科目。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方式为闭卷。
2.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考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3.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考试时间不低于30分钟,满分为100分。
4.同等学力考生课程加试: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除上述考核外,必须加试(笔试)2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
5.复试成绩综合各方面的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其中,专业考核笔试占30%,综合素质和能力占50%,外国语听说测试占20%。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二) 主要内容:
为提高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有效性,今年复试的主要内容为: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了解考生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 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考核;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三)体检
由我校医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和省教育厅等相关文件,统一组织体检。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一)复试成绩与初试总成绩各占50%作为入学考试总成绩;
(二)入学考试总成绩综合排名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复试成绩合格,优先录取,并保证专业;
(三)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五)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并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部门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从复试工作开始至结束10天内受理投诉,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投诉电话:84225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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