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在职研究生考试法律硕士考试时间及安排
1、全国联考考试科目: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民法、法理、中国宪法、中国法制史)、英语。
考试大纲:《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6月出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2005版)。
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复试:复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和综合素质面试,由河北经贸大学学位办公室组织,安排在录取前进行,具体时间待联考后另行通知。届时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携带复试通知书、准考证和资格审查材料参加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