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铁道大学硕士在职研究生论文盲审评阅暂行办法
为了更好地提升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质量,严把学位授予质量关,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位申请
凡是获得学位申请资格的研究生可申请进入学位申请程序,填报相应表格(《指导教师对学位论文的评语》和《论文格式审查表》),报各培养单位备案。对未填报表格的学生,培养单位不得受理其学位申请。
二、学位论文送审
1、所有的论文实行“双向盲审评阅”,至少由2位专家进行评阅(同等学力人员须有3位专家进行评阅)。
2、学位论文送审时间:每年进行2次。论文送审时间为一个月左右,最少不能少于15天。
3、研究生学院和培养单位组织论文送审。研究生学院负责校外论文评阅人的聘请,培养单位负责校内论文评阅人的聘请(在职工程硕士生校外评审抽取40%)。
4、论文评阅人应为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或博士学位的本研究领域的专家(退休亦可)。研究生学院及培养单位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盲审评阅专家名单保密。
5、盲审论文不要有致谢、后记、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等内容,封面重新制作,论文和表格中都不得出现任何反映作者姓名、导师姓名等相关的信息,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导师×××”、“师兄×××”等。
6、申请人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盲审学位论文而造成学位论文答辩延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7、校内、校外评审的评阅费(包括申诉复评的二次评审费)由申请人自理。
三、论文评阅结果和异议处理
1、评阅结果均为“同意答辩”的,通过相关审批后可进行答辩。
2、评阅结果只要有一份为“修改后答辩”的,申请人须对论文进行修改,并填写《硕士学位论文详细修改情况汇报表》,针对评阅意见逐条说明论文的修改工作,经导师和硕士点负责人确认,签署同意答辩意见后方可答辩。
3、评阅结果只要有一份为“修改后送审”的,申请人须对论文进行修改(修改时间不少于3个月),然后重新申请学位论文送审。
4、评阅结果只要有一份为“不同意答辩“的,申请人须延期毕业,并对论文进行实质性修改(修改时间为半年至一年),且提交详细的修改说明,经导师和硕士点负责人签字后重新申请学位论文送审。
5、如导师对评阅结果有异议,可以提请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复核。如申请复议盲审须有正式书面报告,由研究生学院送校外专家进行盲审,评阅结果以复议专家评阅意见为准。复议盲审计入论文送审次数。
6、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论文评阅最多送审3次,且从第2次起均送校外盲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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