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在职研究生培养方向
培养方向: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MPA培养方案的要求和河北大学的特色优势,2010年河北大学MPA的培养方向设为:1、政府管理;2、财政与税收管理;3、审计管理;4、公共事业管理;5、教育行政管理;6、宏观经济管理;7、公共卫生管理。培养方向的最终确定,将在考虑学生规模、职业结构和个人意愿的基础上,从上列范围内选择。
培养方式: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利用法定节假日等时间集中授课。MPA专业学位采用学分制。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在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后,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