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在职研究生考试民商法学课程设置
一、课程设置
公共课: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基础英语、专业外语、司法制度研究;
专业课: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等。
二、硕士学位授予
学员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门专业课且成绩均合格,达到规定学分者, 颁发《河北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钢印、红印、统一编号),成绩单(红印)。以上证书可作为学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具有研究生同等学力的参考依据。
符合条件的学员提出申请,通过规定的两门(外语、综合)联考和校内题库考试,可申请河北大学硕士学位(教育部统一监制、统一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