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硕士学位河北经贸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注意事项
河北经贸大学于1995年由河北财经学院、河北经贸学院和河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兼有文学、理学和工学的多学科性财经类大学,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10所骨干大学之一。
“双导师制”的推行和研究生培养各环节管理工作的加强,使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上了一个新台阶。在八届硕士毕业生中,有多人考上了重点大学和科研机构的博士研究生,或被中直和省直机关录用为公务员。
河北经贸大学真诚欢迎有志深造的在职人员和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注意事项
1. 考生在报名时,必须认真、详细填写报名信息,保持联系方式的长期有效和畅通。填写通信地址务必准确、详细,以保证准考证等信件及时邮寄送达。
考生所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复试时将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听力测试的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的考生还须加试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专业课笔试考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河北经贸大学201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2.报考类别 :
河北经贸大学面向全国招收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硕士生、定向硕士生,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硕士生及自筹经费硕士生。
(1)非定向生由国家财政拨款培养,须将档案、人事、工资关系转至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定向生由国家财政拨款培养,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原工作单位,录取时定向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3)委托培养生的培养经费由用人单位提供,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原工作单位,录取时委培单位与我校签订委培协议,毕业后按委托培养合同就业。
(4)自筹经费生需自己承担全部培养费用,档案、人事、工资关系转至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考生在报名时,需根据个人情况选择相应的报考类别,报名信息提交后确认后,我校不再允许考生更改报考类别信息。
3. 推荐免试生须是经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生工作资格)选拔并确认推免资格并且经我校面试合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注:以上各项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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