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州在职研究生招生金融学招生对象及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工作中表现良好的在职人员。 2、 具有大专毕业学历,毕业后已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可以报读本课程班;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和学士学位,且毕业后已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方可在报读时申请研究生硕士学位。 3、 以上人员均需提交一篇关于金融学方面的2000字左右的论文作为入学资格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