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山大学研究生院2011年民商法学专业广州在职研究生报名程序
为了培养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级专门人才,经广东省学位办批准,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决定二O一一年在广州市举办民商法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报名程序:
1、凡符合报名条件者,按要求填写《中山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表》和《中山大学学员报名情况登记表》发至邮箱。
2、现场报名:持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或护照)、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及《中山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表》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四张,大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录取方式:根据免试择优录取原则,经研究生院审查批准后,发给录取通知书。被录取者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地点办理缴费注册手续。
收费标准及缴费办法:
1.学费每人每年10000元。以上费用按学年缴交,于每学年开学前付清。逾期不交费者,视作自动放弃学习处理。
2.学员来往听课、接受指导期间的食宿和交通费用由学员自理。
3.缴费办法:直接汇入学校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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