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广州在职研究生考试录取办法
广州大学硕士学位在职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1)面试内容:
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内容分为两部分,1.业务能力考核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满分为55分,其中业务能力考核满分为40分,外语听力、口试满分为15分。
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内容、评分标准由各复试小组自行确定。
外语听力、口试测试按照《广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外语(非外语专业)听力、口语测试实施办法》(见附件(一))的有关规定执行。
(2)面试方式
① 面试试题由复试小组在考生复试前拟定,每道试题的阅读量不宜过大。
② 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要逐个、单独地进行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
③ 面试时,考生从预先准备好的多个试题中随机抽取(已经抽取过的试题不可重复使用),由面试教师根据所抽取的试题提问,考生当场回答。此外考生也必须认真回答面试教师的其他提问。面试情况要有专人负责记录,记录表采用附表四的样式。
④ 面试评分。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各位面试教师分别为考生当场打分,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分数。
(三)各专业复试小组在复试时,应认真填写《广州大学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表》、《复试登记表》(由研究生处统一印制,),面试记录表(附表三(1)、(2)),表中各栏目必须填写清晰、完整。在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应按《广州大学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程表》(见附表四)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广州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名单》(附表七)和研究生处统一印制的《复试录取表》《复试记录表》等相关考生资料。复试记录表中的编码由13位数字组成,依次为年度(四位数)、专业(六位数)、流水号(三位数)。
(四)各学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校医院对复试考生体检结果进行审查,并确定体检是否合格。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分两部分进行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考生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进行考核。
2.复试时,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管理人员、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四、录取办法
(一)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政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各专业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权重为0.5)和复试成绩(满分100分,权重为0.5)之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然后依次录取外校调剂考生。
(三)招生指标的调整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调剂生源
外校调剂考生,其初试成绩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20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按教育部规定,未能达到教育部公布的2008年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其报考材料不得转寄到其他招生单位。
(五)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查本学院参加复试考生的拟录取名单,并填报《广州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名单》(见附表八样式,电子版同时交研究生处招生办)。学校2008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查全校各学院上报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将审查通过的复试考生名单上报省招办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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