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广州在职研究生考试金融学考试须知
一、申请学位及办法
1、申请学位按照北京大学学位办公室关于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规定办理。
2、报名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的人员,可在报名时同时提出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我院将按照在职申请学位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3、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必修课)课程考试(题库式闭卷笔试形式)即为学位课程考试,考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
4、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英、日、俄)和专业综合水平考试,报考资格按国务院学位办相关规定审核确定,费用按规定由学员交纳。
5、申请人应至少发表了一篇或出版了一部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专著。
6、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的审查通过,可获得北京大学颁发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
二、教学方法及考试
1、采取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教学,利用业余时间上课(周六、周日和该周平时的晚上)。
2、考试方式为:研究生院在统一规定时间组织题库式闭卷笔试。
三、业务考核及录取
1、我院将组织老师对提交的论文进行考核,根据考核论文,参考工作业绩和有关科研成果,择优录取,考核录取时间为9月。
2、将初步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