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州理工大学201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审批程序
申请及审批程序
(一)外单位推荐免试生须准备以下推荐材料,其中推荐免试生申请人于9月底前将材料直接寄送至所申请学院的研究生秘书处.
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2、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免试生资格证明;
3、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免试生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证明及该生所在专业(班)总人数及其名次;
4、所在学校对免试生思想表现、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的评价;
5、推荐免试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推荐免试生申请表,经所申请学院审批同意签字盖章后,交到我校研招办。
6、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所有材料均需使用A4纸,申请人的全部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二)我校接到上述全部材料后,推荐免试生由学院审核材料并组织复试,对合格者发给免试生同意接收函,由免试生本人交回推荐学校办理有关手续。
(三)拟接收的申请者在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后,必须尽快将盖章后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下称推免生登记表)寄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最迟不得晚于教育部规定的最后接收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申请者收到《推免生登记表》后,须尽快从推荐学校负责推免工作的部门获取报考校验码,选择当地升级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报考院系所、专业、录取类别(非定向)等信息要严格按照拟接收函确定的内容填写;考试方式选择“推荐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