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2012年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院校及项目简介
百年名校兰州大学创建于1909年,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在国内外享有崇高的社会声誉和学术地位。1999年至今,先后有7位校友当选为院士。美国《科学》周刊曾评出了中国13所最杰出的大学,其中兰州大学位列第六。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是国内唯一综合性“985工程”大学中的综合型管理学院,拥有相对齐全的管理学科、雄厚的师资力量和一流的教学设施,被誉为西部地区培养高级管理人才和学术精英的摇篮。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具有西北唯一的行政管理博士学位授权。中国首批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毕业于兰州大学。已在全国形成了政府绩效管理、民族行政发展、公共危机管理、公共项目管理、可持续发展政策等有影响的特色方向,聚集了一大批学术骨干。兰州大学中国地方政府绩效评价中心是中国第一个政府绩效评估的专业学术机构,政府绩效评估的“甘肃模式”开创了我国第三方评价政府绩效的先河。
公共管理(MPA)专业是专门培养从事公共事务,公共管理和政策研究等方面高级人才的应用性专业硕士学位教育。兰州大学于2004年开始招生,至今已累计招收718名MPA研究生,办学水平逐步提高,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和积极评价。
二、培养目标
立足西部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为国家、尤其是西部地区培养中高层政府管理人才和其他领域的公共管理人才。
三、招生人数
具体招生人数将于2012年3月中旬确定,并在复试前向参加复试考生公布。2011年,我校招收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104人。
四、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良好,身心健康。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0-31日。
(二)报考点选择:只能选择兰州大学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选择其他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者,其网上报名为无效报名。
(三)现场确认时间、地点:2011年11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需在广州参加考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请在“备用信息”栏中注明“广州考试”字样。
六、初试与复试
(一)初试时间:2012年1月7日
(二)初试地点:兰州大学或广州大学
(三)复试时间:2012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复试地点:兰州大学管理学院。
七、录取与培养
(一)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在职)录取,被录取者学习期间不转人事档案、工资和户口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二)学制:三年。
(三)学习形式:学员利用双休日及晚上不脱产学习。
(四)按照培养计划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通过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德育、体育合格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
议通过后,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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