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2012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
录取 1.经复试和思想政治审核后,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的考生发给《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硕士生,与国家计划内硕士研究生录取标准相同。 2.招收的定向、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均实行合同制。考生被录取前,学校、用人单位和拟录取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三方,须分别签订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合同。自筹经费考生与学校签订自筹经费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