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北师范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条件
报考条件(2011年不招收汉族考生)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三)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至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五)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