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大学2010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收费标准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办〔2010〕37号文件精神,我校招收在职攻读农业推广硕士和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欢迎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报考。
收费办法及标准 根据专业学位两段制管理方式的特点,我校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费用包括课程学习费用、导师指导及学位申请答辩费用等,收费标准为每人18000元,分学年收取;工程硕士收费标准为每人30000元,分学年收取(暂定,以物委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