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
(三)大学本科毕业(党校学历除外)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和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具有高级(副高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四)须征得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同意;考生所在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等作出全面的鉴定,对有突出成绩或犯过错误的考生,应提供翔实的材料。
凡在国外或境外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位证书,均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报名时出具书面认证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报考政治经济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专门史、自然地理学等6个专业者,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是非学校在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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