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在职研究生招生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招生对象
一、招生对象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优秀业务骨干,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大专学历者,可参加进修班课程的学习,但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3、大学本科一年工作经验以上,专业不限,优先录取。 二、培养目标 通过系统、严格、科学的课程学习与考核,提高学员法律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培养高层次法律人才,满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公司企业以及律师业务等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