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西南大学法学硕士在职研究生证书颁发
颁发证书: 1、修完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西南大学研究生课程班证书》; 2、具有学士学位的学员(满三年),可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西南大学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申请学位,通过全国同等学力申硕考试(综合和外语两门),并完成硕士论文及答辩通过,可获得由国务院学位办统一编号、国家承认法学硕士学位证书,该证书与全日制统招研究生的硕士学位证书完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