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中央党校重庆在职研究生党性党风教育基本要求
一、党性党风教育是党校研究生教育的重要内容。党性党风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使学员进一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党性党风教育的方式以学员自我教育为主,党校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适当安排专题报告或讲座。
二、在党校学习的研究生,不论什么级别,都要以普通学员的身份认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以高度的自觉性努力完成学习任务。
三、学员在校学习期间要廉洁自律,认真做到:
(一)不准用公款宴请和送礼;
(二)不准用公款组织旅游活动;
(三)不准用公款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或支付个人生活消费品的费用;
(四)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五)严格遵守学习纪律,端正学风,不得在学习、考勤、成绩考核和论文写作中弄虚作假。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情节较轻的要进行批评教育,严重的要向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情况,予以查处。
四、学员要注重个人思想品德修养,讲政治,顾大局,诚实守信,谦虚谨慎,尊重老师,团结同志,明辨是非,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五、要把党性党风教育同学习和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运用所学理论研究和解决思想上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
六、学员毕业时要把党性党风教育情况作为自我鉴定的重要内容,评选优秀学员时要把党性党风教育的成效作为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