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11年北京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
1、资格审查:北京外国语大学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次计划”的考生,请于11月20日前将报考201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邮寄至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北京外国语大学将在复试时对考生身份证件、非应届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复试、录取:以教育部当年划定的分数线为基础,主要参考考生两门专业考试成绩确定复试资格,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综合考生的初试专业成绩及复试成绩(面试、专业笔试、二外听力)进行录取,录取名单须经学校审批、市招办审核、教育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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