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安徽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培养方案
为了适应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快速健康发展的新形势,切实保证学科教学·化学方向的教育硕士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制定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参考性培养方案”和安徽师范大学制定的“关于修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的意见”,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与基本规格
培养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和教育、教学工作能力,具有较高水平的中学化学学科教学的骨干教师。此类人才的基本规格如下:
1、热爱教师职业和化学教学工作,有志于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与研究,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具有较宽厚的文化基础与化学专业基础,具有较高的教育学和教学论的素养,在教学方面视野开阔、现代意识强,能胜任教学业务骨干的任务,具有较强的学科教学研究能力。
3、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4、身心健康。
二、招生对象和入学考试
(一)招生对象
具有三年以上基础教育教学经历或基础教育管理实践经验的优秀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同时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没有获得学士学位,但具有中学一级(或相当的)教师职称。
(二)入学考试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报考者需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语、教育学、心理学、专业课(其中政治理论为复试科目)。
三、学习年限和培养模式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学分制,学习年限为三至四年。培养模式分为脱产攻读和在职攻读两种类型。
脱产攻读学位者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分为以下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自学阶段,时间为半年,要求教育硕士到校报到集中,确定指导教师,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制定自学计划后回原单位在职自学。第二阶段课程学习阶段,时间为一年,要求教育硕士离岗集中学习,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主干课程。同时,查阅文献资料,确定论文的研究范围并完成开题报告的撰写与答辩工作。第三阶段为在职兼读阶段,时间为一年半,要求教育硕士回原工作单位结合本职工作进行研究性实践,撰写学位论文,并按规定参加学位申请和进行论文答辩;
在职攻读学位者学习年限不超过四年,但最少不得少于三年(含撰写学位论文),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主要利用节假日、寒暑假返校集中学习。
四、研究方向
学科教学·化学
五、培养方式与方法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其培养目标、招生对象和培养模式等方面均不同于“学术型”研究生。为此,要求教育硕士的任课教师和导师必须首先明确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基本特征和办学宗旨,在整个培养过程中应紧密结合基础教育改革的实际问题,因材施教,扬长避短,利用讲授、自学、讨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注重案例教学,重在加强教育硕士化学教学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学习,提高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在指导方法上,采取导师负责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法,对教育硕士论文开题、论文中期检查等教育环节,由导师组集体讨论决定。教育硕士任课教师和导师要教书育人,定期了解其思想状况、学习和科研状况,全面关心教育硕士的成长,并及时予以指导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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