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财经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一)一志愿考生录取原则
1.考生的复试成绩加权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加权分超过60(含60)分,直接录取并根据初试及复试成绩加权的总成绩排序,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和公费名单。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的二门课程中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二)调剂考生录取原则
1.考生的复试成绩加权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加权分超过60(含60)分,依据专业计划,根据初试及复试成绩加权的总成绩排序,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拟录取。
(三)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由校长办公会议确定,并报安徽省考试院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