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连海事大学法律硕士(J.M)在职研究生招生条件
大连海事大学位于中国北方海滨名城大连市西南部,是中央部属高校,交通运输部唯一直属高等学府,被国际海事组织(IMO)认定为世界上少数几所“享有国际盛誉”的海事院校之一,国家“211工程”建设序列重点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历史悠久,其前身可追溯到1909年晚清邮传部上海高等实业学堂(南洋公学)船政科。1953年,由东北航海学院、上海航务学院、福建航海专科学校合并成立大连海运学院。1994年,经国家教委批准,大连海运学院更名为大连海事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是享誉世界的航海名校,在法学培养方面具有雄厚的培养实力,具有国际法学学科博士点和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2004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的办学单位,也是国内航海院校中唯一开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院校。在J.M培养上,主要为政法系统、法律监督、法律服务等部门培养高层次的法律实践型和复合型专门人才。
招收对象与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8年7月31日)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3.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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