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高等学校国防教育教师在职研究生招生培养方案
根据教体艺司函[2003]29号《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体育、公共艺术、国防教育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函》,东南大学从2003年起对从事普通高等学校国防教育教师开展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培养工作。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办法》的具体要求和国防教育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在原方案基础上修订本方案如下:
一、学科简介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为依据,以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为准则,以全面提高普通高校国防教育教师政治素质、业务水平、教学能力为重点,以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和课程带头人为目标,建立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推动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培养目标
适应学校国防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的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国防教育高级专门人才。具体要求是:
1.应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国防教育事业服务。
2.应掌握较为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以及与国防教育有着直接联系的知识;能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从事教学工作;具有从事国防教育科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能力。
3.应掌握一门外语,能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文献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听、说和写作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
三、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最长可延至四年。在校累计集中学习时间为一年。第一学年为脱产集中学习,主要学习公共学位基础课程、专业学位基础课程、专业学位必修课程和专业学位选修课程;第二学年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和撰写,并进行中期考核;第三学年集中答辩、毕业,授予学位。
四、招生与考试
1.采取学校推荐与考试相结合的形式,报考者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推荐并经学校人事部门审核。报考者须与所在单位签订培养合同,获得硕士学位后回原单位工作。
2.申请及推荐的条件为:高等学校从事国防教育及公共课的在职教师,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学工作满两年,身心健康。
3.报名时间:7~8月。先网上报名,后到校报名。
4.考试时间:11月前后。
5.考试科目:专业基础课(由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军事学三部分组成)、政治和GCT综合课程(包括英语、数学、语文、逻辑学)。专业课、政治课由东南大学自行命题,综合课程实行全国统一命题。
6.招生与考试工作由研究生院和军事教研室共同协商组织实施。
五、培养方式
1.采取在职学习的方式进行培养。根据在职学习的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
2.在指导上采取教研室集体培养和导师负责相结合的方式。
3.学生以自学为主,教师在于启发学生深入思考与正确判断,培养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教师和学生两方面的积极性,师生合作、教学相长。
六、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课程设置参照东南大学有关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和当前高校国防教育发展的需要拟定,总学分要求不少于36学分,其中学位课程21学分,实践环节2学分。课程设置(略)。
七、中期检查
研究生在第四学期内须进行中期考核,考核要求参照《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与筛选办法》。
八、学位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
撰写学位论文是研究生整个学习期间的一个重要阶段。它既使所学理论知识进一步融会贯通和应用,又使研究生的实践工作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得到很好的锻炼。论文选题是论文工作的关键;而开题报告则又是保证论文进度、质量的重要前提。
(一)选题
1.选题要考虑普通高校国防教育的发展与实际应用相结合;
2.选题应尽量结合国家下达的科研项目或省、学校下达的研究项目。
3.选题应考虑到有一定的先进性和适当的难度,既要有理论分析,又要有实验验证。
4.所选课题应为本专业在经费等方面,具有实现该课题的基本物质条件,并经过努力能按期完成的。
5.指导教师要了解学生的专长和不足,结合学生在某些方面的特长和兴趣指导选题。
6.鼓励由研究生自己拟出论文题目或导师和研究生分别拟题,共同商榷,但都需结合专业的研究方向经过充分调研。
(二)开题报告
1.开题报告的内容:
①课题来源(国家、教育部、省、市、自选)、选题依据,应着重说明本课题在国内外的研究动态;课题进行的途径和最终目标。
②课题在理论或实际应用方面的价值,以及可能达到的水平。
③课题研究拟采用哪些方法和手段,完成论文的实验条件等。
④研究过程中预计可能遇到的困难或问题,并提出解决的方法和措施。
⑤论文工作量。
2.研究生在选题、调研的基础上写出开题报告。先进行预审,并在专家组内报告,广泛听取意见,修改写出正式报告。开题报告会在专业范围内公开报告及论证。由导师主持并邀请有关专家参加,一般3~5人,原则上在第三学期完成。
3.开题报告经专家认真讨论并做出决议。决议采取表决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得通过。研究生应在一周内填写《论文开题报告和论文工作实施计划表》(一式两份),由导师写出综合意见,一份送军事教研室归档备查,一份自留。
4.开题报告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工作阶段,且至少半年后方可申请答辩。未通过者,在1~2个月内可补做开题报告。
5.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一般不再随意改题。如确有特殊原因需改题者,由研究生写出书面报告,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教研室,负责人审批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1~2个月内补做开题报告。
九、论文盲审
学位论文盲审指的是送审学位论文中不含有研究生及其指导教师的姓名,评阅人的姓名也不向论文作者和导师公开。盲审学位论文格式要求同《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定》,发表论文应注明刊物名称及作者排序。根据学校研究生院相关规定的要求,部分在职研究生也要参加论文盲审。
十、学位论文答辩
(一)学位论文答辩的资格审查
1.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按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课程学习和实践环节,修满规定学分。
2.按《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定》完成学位论文且学位论文的选题与所学专业和研究方向一致。
3.成果要求:在学期间必须在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名义,正式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内容有关的学术论文。
4.研究生教学秘书审核申请人的课程成绩、学分、学位论文(经导师签字“已定稿”)以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对符合要求者,将名单报研究生院,领取成绩单并按规定程序组织答辩。
(二)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1.由所在军事教研室负责人确定学位论文评阅人。学位论文评阅人具有副教授以上相当职称的校内、外专家各一名,评阅工作应在答辩前两周进行。评阅意见全部为“同意答辩”方可组织答辩。
2.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以公开方式进行。学位论文答委会由3至5名具有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1人为校外专家。指导教师不作为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但可列席论文答辩。答委会另设秘书一人。
3.答委会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委员的2/3以上(含2/3)通过,方可做出通过论文答辩并建议授予学位的决议,表决结果记入答委会会议记录。答委会对未通过的论文(包括未通过答辩和未通过建议授予学位),应就是否同意在一年内加以修改,重新答辩一次做出明确的决议,并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决议经答委会主任委员签字后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备案。如果答委会未做出修改论文重新答辩的决议,任何个人无权修改论文和重新组织答辩。
4.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尚未答辩,可申请延期答辩,期限在半年之内。超过规定时间尚未答辩的研究生,由研究生本人申请,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并注明延长年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军事教研室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
5.凡提前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可提前进行论文工作,通过论文答辩后,准予提前毕业。
十一、学位授予
凡按照培养计划和有关规定,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并取得相应学分,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符合申请学位条件者,均可向学校提出学位申请。经学校校级学位委员会审查合格后,授予高等教育学专业硕士学位。
授予学位的资格审查要求
1.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答辩成绩为合格及以上。
2.学术论文为正式发表的(非录用通知书)。
3.在校期间未受记过处分或留校查看者。
4.学位评定分委会主席可委托分委秘书对答委会建议授予学位的研究生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将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研究生的相关材料汇总提交分委会讨论。分委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出席委员2/3(含2/3)通过(同时应过分委会全体委员数的半数),方可做出建议授予学位的决定。分委员秘书将通过人员的相关材料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
十二、培养费用
根据规定,高等学校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培养费用,由选送学校、教师本人、培养单位共同承担。东南大学国防教育教师研究生的学费标准(略)。
十三、研究生管理工作
研究生的管理,在研究生院和军事教研室的共同领导下,在东南大学国防教育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指导下,由军事教研室研究生指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的培养与管理工作。
军事教研室研究生指导小组由国防教育硕士生导师、兼职教学秘书、国防教育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校内外专家组成,指导小组设组长1名,其余为组员。组长全面负责国防教育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落实、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订、教学计划的制订和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监控与管理;军事教研室现有国防教育方向硕士生导师3名,主要负责研究生的课程教学、研究生培养中的思想动态及日常管理、学位论文选题、开题、指导和答辩等工作;军事教研室设研究生兼职教学秘书1名,主要负责研究生的招生与宣传、考务和录取、学籍管理、教学计划的落实、中期考核、学位论文开题、答辩的辅助工作、学位论文的盲审和抽检、学位申请的审核、研究生资料的保管、办理离校等事务,协助做好培养方案的修订和课程的开设申请等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校内外专家可对研究生的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学位论文开题及答辩提供指导。军事教研室的其他老师根据工作需要在研究生指导小组统一安排下参与研究生的相关教学与管理工作。
十四、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参见《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手册》相关规定。
本培养方案解释权归东南大学军事教研室。
推荐:
在职研究生考试:http://zzy.china-b.com/
报考研究生的条件:http://zzy.china-b.com/
2011研究生报名时间:http://zzy.china-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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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育龙网-在职研究生本页网址:http://zzy.china-b.com/jszzy/xxzn/306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