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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教科所招收高等学校教师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院校简介】

中山大学,现指位于广州市的中山大学,简称“中大”。于1924年成立,现为中国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位列985工程、211工程,并在广东全境拥有四大校区。此校前身为孙中山首创的国立广东大学,后更名“国立中山大学”、“国立第一中山大学”、后又复前名。1952年经改组,成立中山大学。

【报名条件】

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新升格院校教师。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除因其他院校没有所报考学科、专业或广东省无可选择院校等原因,我校一般不接受本校教师报考。

【课程介绍】

1、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外语语种为英语)
 
2、专业基础课:教育管理学、教育学 1.《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2.黄崴著《教育管理学》,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
3.王道俊、王汉澜主编《教育学》,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年。 上课时间:利用前两年寒暑假各脱产一个月到校上课
上课地点:中山大学南校区

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政治理论面试和复试前通知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录取基本要求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过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等途径通知考生。
资格审查前,考生须将现场确认时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高校辅导员还须加签学生工作部门的意见和加盖公章),并同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时,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获得者须提供)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交我校研招办备审。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专业基础课,共计3门。
1.GCT考试外语考试语种参见《中山大学2011年各院系招收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专业目录》。取得的GCT成绩当年有效。GCT考试大纲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5版)。
2.专业基础课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时间与全国联考时间相同。专业基础课满分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名称、参考书目见《中山大学2011年各院系招收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专业目录》。
3.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单独组织面试,与复试同时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等途径另行通知。
 
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考试及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

【学位与证书】

学制三年。一般采取周六、周日或寒暑假集中上课的学习方式。具体上课时间、地点、方式见《2011年招收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专业目录》。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凡修满规定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条件者,由中山大学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学费、学制】

学费:备索
学制: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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